农业合作化期间,日常开支由社领导批准,购买大型农具或耕牛等须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管理方法实行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存钱的制度,会计根据凭证上的经手人、验收人、批准人的签名盖章方可记入账册。每社设主办会计1人,初级社设立的账册有工分账、财务收支账、实物投资账和粮食分配账等;高级社时期,增设社员股金账。定期进行民主理财,经常审查、公布账目,财务制度比较严格,“三支一宕”(预支、借支、超支和宕账)现象很少。
人民公社化初期,实行全公社范围内的所有经济“统收统支”的一级核算,财务管理较混乱。1962年,基本核算单位下放,根据“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财务制度比较健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取消原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借支、预支逐年增多,以至年终分配时社员透支款逐年上升。1979年后,恢复定期预支、取消实物垫支,严格控制现金借支,情况逐年好转。公社、大队定期进行财务会审,生产队定期进行民主理财;每年组织财会人员及社员代表检查全社各大队财务管理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83年7月,实行乡管村新体制后,乡设立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各行政村及乡、村企业的财务。村、联队分别建账,企业另立账目。每个行政村设会计1人,联队会计1~2人。联队及行政村账目每季度清理1次,每年会审1次。企业账目每月会审1次,年终进行利润核查。全乡每年举办会计培训班1~2次。1998年撤销联队会计,农户的上缴款项直接与行政村发生关系。